首页 产品中心 案例中心 新闻中心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细粉加工设备(20-400目)

我公司自主研发的MTW欧版磨、LM立式磨等细粉加工设备,拥有多项国家专利,能够将石灰石、方解石、碳酸钙、重晶石、石膏、膨润土等物料研磨至20-400目,是您在电厂脱硫、煤粉制备、重钙加工等工业制粉领域的得力助手。

超细粉加工设备(400-3250目)

LUM超细立磨、MW环辊微粉磨吸收现代工业磨粉技术,专注于400-3250目范围内超细粉磨加工,细度可调可控,突破超细粉加工产能瓶颈,是超细粉加工领域粉磨装备的良好选择。

粗粉加工设备(0-3MM)

兼具磨粉机和破碎机性能优势,产量高、破碎比大、成品率高,在粗粉加工方面成绩斐然。

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粉煤

  • 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1年12月30日 —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 其中, 采矿选矿废渣( 不包括石灰石废渣), 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煤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

  •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

    2021年12月31日 — 其中, 采矿选矿废渣( 不包括石灰石废渣), 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 粉末、 粉尘和污泥; 冶炼废渣, 是指转炉渣、 电炉渣、铁合金炉渣、 氧 2011年11月24日 — 为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农林剩余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 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

    2016年1月7日 — 为了落实国务院精神,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规范和优化增值税政策,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和完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政策。 同时,为了规范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认定管理,需对现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CAAM

  •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 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2017年8月21日 — 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 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 2017年7月4日 — 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就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

    2009年1月6日 —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通知》根据客观情况增加了一些需要税收支持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将现行主要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作了整合,规范了认证程 2009年3月16日 — 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和完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政策。 同时,为了规范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

  •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中国政府网

    2021年3月18日 — 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大宗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大宗固废”)量大面广、环境影响突出、利用前景广阔,是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领域。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1995年4月28日 — 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对企业利用废液(渣)生产的黄金、白银,按照现行对黄金、白银生产的税收政策,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财税字 [1995]4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4年6月26日 — 序号 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 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退税比例 21 废渣 砖瓦(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管桩)、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镁铬砖除外)、保温材料、矿(岩)棉、微晶玻璃、U型玻璃2008年12月12日 —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两部门调整完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

  • 两部门发布关于水泥、熟料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19年10月31日 — 自2019年9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税人利用磷石膏生产水泥、水泥熟料,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以下称财税〔2015〕78号文件)附件 2009年1月6日 — 问:《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通知》将哪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新纳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范围? 答:此次新纳入享受增值税优惠的综合利用产品包括: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生产的胶粉 ,翻新轮胎,污水处理劳务,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就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

  • 《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答问

    2006年10月24日 — 其中:单机容量在25MW以上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和垃圾发电,需经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家发改委审核后,公布认定结论。 (二)关于认定期限。修改后的认定办法规定了三个期限。2009年3月16日 — 七、申请享受本通知条、第三条、第四条项至第四项、第五条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

  • 发展改革委就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中国政府网

    2006年10月11日 —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 《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以下简称《办法》)。2008年12月12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 就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调整答记者问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56号,以下简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通知》)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 财政部就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增值税答问

  •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

    2021年12月31日 — 类别 序号 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 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退税 比例 二、废渣、废水(液)、废气 25 粉煤灰、煤矸石 氧化铝、活性硅酸钙、瓷绝缘子、煅烧高岭土 氧化铝、活性硅酸钙生产原料2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瓷绝缘子生产原2021年12月30日 — 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务院部门文件

  • 我国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政策分析 豆丁网

    2015年3月30日 — 增值税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8〕156 号) 《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15 号 对于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优惠标准包括免征、即征即退、2021年12月31日 — 类别 序号 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 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退税 比例 二、废渣、废水(液)、废气 25 粉煤灰、煤矸石 氧化铝、活性硅酸钙、瓷绝缘子、煅烧高岭土 氧化铝、活性硅酸钙生产原料2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瓷绝缘子生产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

  •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CAAM

    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和完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政策。同时,为了规范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认定管理,需对现行相关政策进行整合。现将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统一明确2021年12月31日 — 类别 序号 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 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退税 比例 二、废渣、废水(液)、废气 25 粉煤灰、煤矸石 氧化铝、活性硅酸钙、瓷绝缘子、煅烧高岭土 氧化铝、活性硅酸钙生产原料2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瓷绝缘子生产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

  •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

    2021年12月31日 — 类别 序号 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 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退税 比例 二、废渣、废水(液)、废气 25 粉煤灰、煤矸石 氧化铝、活性硅酸钙、瓷绝缘子、煅烧高岭土 氧化铝、活性硅酸钙生产原料2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瓷绝缘子生产原2006年4月22日 — 制定促进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增值税 政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6年04月22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对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 煤灰、烧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实行增值税即 制定促进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增值税政策

  •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税收征管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正保会计网校

    2005年11月30日 — 以建材产品生产企业为例,目前国家对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给予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优惠政策,鼓励发展污染防治企业,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可2023年7月14日 — 原先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据主要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文件。该文件规定: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 粉煤灰税收政策分析与问题探讨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税率

  •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 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2017年8月21日 —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 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 [2015]78号2008年12月18日 — 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 桎 (四)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 (五)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

  • 解读《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2年2月14日 —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以下简称“第40号公告”),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第40号公告与原来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相比有哪些重大 2008年12月9日 — 税屋提示 —— 1依据财政部令第83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自2016年8月18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财税[2015]7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财税 [2008]15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

    2014年12月3日 —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批示,现将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 政策明确如下 (四)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 2024年7月11日 — 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明确企业符合目录内对利用煤矸石生产综合利用产品相关条件和要求的,按照目录退税比例,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24年出台的《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支持政策汇总(一)相关工业投资

  •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

    2021年12月31日 — 类别 序号 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 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退税 比例 二、废渣、废水(液)、废气 25 粉煤灰、煤矸石 氧化铝、活性硅酸钙、瓷绝缘子、煅烧高岭土 氧化铝、活性硅酸钙生产原料2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瓷绝缘子生产原2010年5月18日 —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修订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和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管理。 (四)支持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继续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在重点地区支持一批大宗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规模。推进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 两部门调整完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

    2008年12月12日 —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2008年12月12日 —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两部门调整完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

  • 再生资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政策(2021年)税 屋——第

    2021年8月4日 — 2、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0号 :自2019年9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即征即退70%。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自2020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1、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 2006年10月11日 —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 (三)增值税减半征收 1.利用煤 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 2.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

    2008年12月9日 — 七、申请享受本通知条、第三条、第四条项至第四项、第五条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 2006]1864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并取得《资源综合利用 2015年9月11日 —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 惠目录》的通知 • 财税〔2015〕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财务局: 为了落实国务院精神,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规范和优化增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 惠目录》的通知

  •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发布,石墨

    2015年7月10日 — (中国粉体技术网 班建伟)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以下称《通知》),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2011年6月7日 — 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不属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 财税[1995]44号 )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产品的范围,也不属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 》( 财税字[1994]4号 )规定的按照简易办法粉煤灰征收增值税问题探讨税 屋——时间传递财税政策

  •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

    2021年3月24日 — 持续提高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 水平,推进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以及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利用,有序引导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建材,在风险可控前提下 2021年12月31日 — 类别 序号 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 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退税 比例 二、废渣、废水(液)、废气 25 粉煤灰、煤矸石 氧化铝、活性硅酸钙、瓷绝缘子、煅烧高岭土 氧化铝、活性硅酸钙生产原料2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瓷绝缘子生产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

  •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中国政府网

    2021年3月18日 — 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大宗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大宗固废”)量大面广、环境影响突出、利用前景广阔,是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领域。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1995年4月28日 — 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对企业利用废液(渣)生产的黄金、白银,按照现行对黄金、白银生产的税收政策,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财税字 [1995]4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4年6月26日 — 序号 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 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退税比例 21 废渣 砖瓦(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管桩)、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镁铬砖除外)、保温材料、矿(岩)棉、微晶玻璃、U型玻璃2008年12月12日 —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两部门调整完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

  • 两部门发布关于水泥、熟料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19年10月31日 — 自2019年9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税人利用磷石膏生产水泥、水泥熟料,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以下称财税〔2015〕78号文件)附件 2009年1月6日 — 问:《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通知》将哪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新纳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范围? 答:此次新纳入享受增值税优惠的综合利用产品包括: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生产的胶粉 ,翻新轮胎,污水处理劳务,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就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

  • 《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答问

    2006年10月24日 — 其中:单机容量在25MW以上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和垃圾发电,需经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家发改委审核后,公布认定结论。 (二)关于认定期限。修改后的认定办法规定了三个期限。2009年3月16日 — 七、申请享受本通知条、第三条、第四条项至第四项、第五条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

  • 发展改革委就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中国政府网

    2006年10月11日 —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 《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以下简称《办法》)。